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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文章录入:超级管理员   责任编辑:办公室

 

    9月23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

   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食堂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防范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学校食堂是食品安全防控的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学校卫生与健康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状况,利用中秋、国庆学校放假的有利时机,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力解决食用过期食材等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要完善隐患、信息排查上报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

    全面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学校(幼儿园)食堂作为监管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提高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和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要指导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制作食品;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加强对食堂设施设备的检查;要把学校食堂列为重点抽验场所,加大对其经营食品的抽检工作力度。要协调当地食药监部门,对学校食堂、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强化监督检查,敦促硬件条件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停止其供餐业务,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体育卫生专项督导评估指标,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药监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定期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对学校食堂食用食材不定期的查验,确保食堂食品的绝对安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行政责任追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责任追究制。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高度重视农村和民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大农村和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食用违规食材问题的发生。要协调当地食药监部门,把农村和民办学校食堂纳入监管目标,加大对农村和民办学校食堂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指导和监督检查频次,对设施、条件和食材标准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并通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全力抓好学校卫生教育管理和专项整治。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卫生计生部门协调沟通,及时部署学校开展专项卫生整治活动。要把非洲猪瘟、结核病、手足口病、诺如病毒等传染病防控,作为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做实。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始终把师生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密切关注疫情,完善应对预案,强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危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要把传染病防治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传染病防控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师生预防疾病的能力以及有疑似症状主动就医的意识。要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教育和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要会同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相关设施的清洁、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学校饮水的绝对安全。各地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切实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一旦发现师生有发热、咳嗽、皮疹(多为斑丘疹)、关节痛、肌肉痛、结膜炎等症状,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并迅速报告当地卫生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因病缺课与追查制度,发现病情立即诊治,要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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