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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的一封信 (初中)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8日  文章录入:资助办   责任编辑:资助办

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初中、普通高中阶段的学习,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出台了相应的资助政策。现将政策规定和我校实施方案介绍给您。

 

附:

泾县二中关于做好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有关政策,我省设立寄宿学生贫困生助学金,资助范围是我校全体在校生

二、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方法及步骤

1、受助对象:我校初中在校生。

2、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每学期按125天计。

3、评定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优先认定条件

1)建档立卡扶贫户;

2)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3)孤残学生;

4)烈士子女;

5)大病大灾家庭;

6)其他经济困难寄宿生;

5、评定方法及程序

1)、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向学校提交《泾县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由学校领导班子、学生资助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并将资助名单上报县资助中心。

学校为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建立了专门的资助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全心全意为困难学生提供服务。欢迎各位家长对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咨询电话:18056330312 施老师   13856372195 向老师

                                              泾县第二中学

                                              2019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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