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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的一封信 (初中)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文章录入:资助办   责任编辑:资助办

致学生的一封信 (初中)

 

各位同学: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初中、普通高中阶段的学习,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出台了相应的资助政策。现将政策规定和我校实施方案介绍如下。

 

附:

泾县二中关于做好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认真做好泾县2023-2024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泾县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对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资助范围是我校全体初中在校在籍学生。

二、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实行校长负责制,认定工作组下设办公室。
三、方法及步骤

1、受助对象:我校全体初中在校在籍学生。

2、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每学期按125天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天2.5元,每学期按125天计。

3、评定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优先认定条件

原建档立卡学生泾县籍学生依据建档立卡系统和泾县动态监测信息表比对核实。外县依据建档立卡系统和全国资助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核实、边缘易致贫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脱贫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5)学生日常消费情况。

6、评定方法及程序

1)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无需申请应向学校提交《泾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国家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2)、班级认定小组认定通过并公示后,提交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评审认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资助名单上报县资助中心。

学校为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建立了专门的资助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全心全意为困难学生提供服务。欢迎各位家长对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咨询电话:0563-5100800 施老师  向老师

 

 

 

 

 

                                              泾县第二中学

                                               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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