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积极开展宣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7日 文章录入:教科室 责任编辑:教科室
关于积极开展宣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泾语函〔2017〕1 号
各级各类学校:
根据宣城市语委办宣语函[2017]1号文件要求,请各校参照评估细则积极宣城市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创建活动,5月3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文档报送至县语委办。在县级初评的基础上再上报市语委办。联系人:沐昌茂,联系电话:5023526,邮箱:jxjysmcm@163.com。
附件:1、《宣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表》
2、《安徽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细则(中小学)》
3、《安徽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细则(幼儿园)》(附件2、3可根据需要在泾县教体网上下载)
泾县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抄送:市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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